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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股票配资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7 23:46    点击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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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6.97 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6.97 元/股    ?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 5,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 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1,84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159,622.64 元。并于 2023 年 8 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金宏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5,680,000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1.16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 2024 年 9 月 25 日 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00)。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总股本的减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将按 照公式 P1=(P0+A×k)/(1+k)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P0 = 26.97 元/股   A = 27.27 元/股(回购均价)   k = -5,680,000 / 487,652,692 = -1.1648%(k 值中的总股本以本次回购注销实 施前的总股本 487,652,692 股为基数计算)   P1=[26.97+27.27×(-1.1648%)]/(1-1.1648%)≈ 26.97 元/股   综上,鉴于本次注销回购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金宏转 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26.97 元/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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